2025-01-10 公告来源: 【打印】
一、合同编号: HT_FTDL2023000173-A
二、合同名称: 【初始合同】福田街道厨余垃圾后端处理服务项目
三、项目编号: FTDL2023000173
四、项目名称: 福田街道厨余垃圾后端处理服务项目
五、合同主体
采购人(甲方):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
地 址: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06号
联系方式:18002560665
供应商(乙方):深圳市微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
地 址: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布澜路21号联创科技园34栋厂房101
联系方式:18025396509
六、合同主要信息
主要标的名称:福田街道厨余垃圾后端处理服务项目
规格型号(或服务要求):以甲方要求为准
主要标的数量:1
主要标的单价:5034810
合同金额: 503.481000万元
履约期限、地点等简要信息:以甲方要求为准
采购方式: 公开招标
七、合同签订日期: 2024-01-15
八、合同公告日期: 2025-01-10
九、其他补充事宜:1.将原合同(第一条、项目概况) 服务时间: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(项目场地所有设备、水电一切正常使用并经甲方验收之日起一年)。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,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。合同一年一签,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,甲方不再续约。若续签合同则最多可续签两次,每次续签不超过壹年。 合同价款:合同总价为5034810.00元(人民币大写:伍佰零叁万肆仟捌佰壹拾圆整),每月费用 419567.5 元(大写人民币:肆拾壹万玖仟伍佰陆拾柒元伍角整)。本项目服务期内总处理量约为10950吨,(30吨*365天),即:459.8元/吨,至服务期满未达到处理总量要求的应扣除相应不足量的处理费用。本合同总价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,包括人工费、保险费、培训费、售后服务费、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等。 支付方式:按月支付,乙方每月完成服务后根据考核结果向甲方提交上月请款资料(发票、台账等),甲方在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服务费。 收款账号信息: 账号名:深圳市微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:中信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账号:8110301051400715685 乙方应对指定账户信息的真实性、安全性、准确性负责。如乙方改变账户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,否则因此引起的延期付款、无法转账或转账错误,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 本合同系使用财政资金支付,根据有关规定,本合同需要对外公示,甲乙双方均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示。 现修改为: 服务期:自2025年1月18日至2026年1月17日,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,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,合同一年一签,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,甲方不再续约。若续签合同则最多可续签两次,每次续签不超过一年。 合同价款:2025年财政资金缩减,因此本项目根据财政下达金额重新约定合同总价,合同总价为¥3520000.00元(大写:人民币叁佰伍拾贰万元整)。中标单价(459.8元/吨),每日清运量为20.97吨。如每日清运量超过20.97吨(含),按照20.97吨计算费用,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。如每日清运量少于20.97吨,则按照实际清运吨数计算当日费用。合同服务期内总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合同总价,乙方不得以服务费用超过合同总价为由,拒绝继续开展处理服务或向甲方追加任何服务费用。本合同总价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,包括人工费、保险费、培训费、售后服务费、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等。 支付方式:服务费按月支付,乙方每月完成服务后,根据甲方通报月度考核结果向甲方提交上月请款资料(发票、台账等),经甲方审核确认后,乙方向甲方开具经甲方审核确认金额等额有效发票并提交给甲方,甲方审核通过后,10个工作日支付服务费用。合同系以财政资金支付,需相应的资金审核批准流程,如因此导致甲方支付延迟的,可相应顺延支付期限,不视为甲方违约,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中止或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理由。本合同系使用财政资金支付,根据有关规定,本合同需要对外公示,甲乙双方均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示。 乙方收款账号信息: 账号名:深圳市微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:中信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账号: 8110301012400645857 乙方应对指定账户信息的真实性、安全性、准确性负责。如乙方改变账户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,否则因此引起的延期付款、无法转账或转账错误,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。 2.将原合同(第二条、服务要求 五、人员要求2) 乙方需安排项目经理1人,不低于6人进行各个对应岗位技能的培训学习,主要培训内容为处理流程、设备的基本原理、主要部件的构造,日常使用操作、保养与管理、常见故障的排除、紧急情况的处理和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操作规范培训。 现修改为: 乙方需安排项目经理1人及工作人员4人,保障本项目正常运行,如发生应急情况需要增派人员,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增派,产生人员经费由乙方自行承担。参与本项目人员应进行各个对应岗位技能的培训学习,主要培训内容为处理流程、设备的基本原理、主要部件的构造,日常使用操作、保养与管理、常见故障的排除、紧急情况的处理和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操作规范培训。 3.增加乙方的义务 本项目后续如发生处理场地变更,所产生的所有搬迁费用,均由乙方承担,搬迁后因设备位置发生变更,因此需依据原合同完成验收工作。 4.增加原合同(第五条、违约责任)条款 1、若乙方没按要求做好垃圾处理工作,出现不沟通情况下无故拖延处理、洒落垃圾不及时处理干净、设施脏污等,影响城区环境、影响居民生活、测评考核等情况,第一次约谈整改,第二次仍拒不整改直接扣除当月服务费5%的违约金。 2、合同承包期限内,出现信访维稳、上访事件,并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,甲方有权扣除当月服务费10%;出现重大信访维稳、上访事件等,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。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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